市民在公共健身设施上锻炼时受伤,谁该为此买单?对此,南宁市国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罗青林称,该设施本身就是供市民休闲锻炼的,提供器材设施的单位要保证健身器材无质量问题,应保证其安全性,没有任何隐患。如能证明健身器材没有安全隐患,市民摔伤是因自身身体状况不适应做该器材的健身项目却不顾安全提示语强行去做,则由其自行负责。一般户外的健身器材都不具有危险性和剧烈性,因此,如果市民是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健身器材出现故障问题,比如零部件脱落、螺丝松动或者安装不规范等原因,造成市民受伤,则应由器材提供单位或者安装方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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